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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勋在同学眼中是个怪咖,他老是不来上课,即使偶尔出现在教室,也都抱着吉他在弹。他从小就不合群,人家都在看,他加入兄弟象後援会,在台北市立bAng球场挥舞大旗;在酒吧,别人都点a加柠檬,他偏要点。 校庆活动在一个多月後,吉他社的学长们讨论着要表演的〈〉,但是没有鼓手。小勋没有考虑,立刻去报名了爵士鼓课程。这时他已经在海国乐器的音乐教室学习民谣吉他三月有余,他的演奏能力远超其他一年级生。而他是个天生的冒险家,有好玩的事情绝不犹豫。有人对他说佩服他主动做和别人不同的事,他却不懂对方在说什麽--没有鼓手,那就我来,没什麽大不了的。 人生中第一次的乐团表演,在学校大礼堂。教官训斥着:「乐团就是服装要统一,看你们穿得像什麽样子……」谁理他啊。当天表演了〈〉和〈Livin''''〉,小勋只学了一个月,但还好这两首歌的鼓不难,打错也没人会发现,反